第三章 与你两个人的生活-《许你深深欢喜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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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从程萸住进沈迟公寓的客房,公寓里添了许多生活气息。角落里的绿色盆栽缀着少许水珠,阳光直射在深绿色的薄荷叶上,客厅的玻璃桌上摆放着透明的玻璃瓶,瓶中的鲜花每天一换。
只是这些改变,好似并没有被该看的人看到。
事务所最近接了一个设计项目,早出晚归已经变成了常态。头秃几乎变成了设计师的代名词,大多数人加完班就待在了办公室。
沈迟想到家里住着的小姑娘,怕她同自己共处一室会尴尬,最近一段时间也都留在了办公室,偶尔白天补觉时才会回去。
于是决心要追沈迟的程萸开始苦恼。
没有长时间的接触,日久生情的追人计划就很难实现。
好在程萸也忙于成为正式海豚训练员前的培训,每天在海豚馆中和小七培养感情,忙到没有太多闲暇时间。
从海豚馆回公寓,恰好经过沈迟的事务所,程萸在中途下了车。经过上次的事情,事务所的员工已经知道程萸和沈迟的关系,但对两人的调侃并没有停过。
毕竟有名人言,八卦上司是当代上班族释放情绪的主要方式之一。
沈迟一行人从事务所出来的时候,看到了站在事务所外香樟树下的程萸。她穿着白色的短袖和绿色的半身裙,半干的头发被风吹得微微扬起。
程萸正在犹豫要不要先发短信给沈迟,抬头就看见从事务所走出来的沈迟,他仍站在一群人身后。
何延先跟她打招呼:“沈迟家小妹妹,来和我们一起聚餐吗?”
刚毕业的程萸看上去仿佛仍是刚入学的大一新生,皮肤白皙,未施粉黛的脸庞格外干净,眼神纯净,不笑的时候像是一个不易亲近的冰山美人,可笑起来的时候脸上有两个酒窝,又着实可爱。
事务所的其他人都叫她“小程萸”。
众人走到程萸面前,程萸才问:“你们要去聚餐?”
“今天沈工请客,我们集体宰他。小程萸,你要不要参与?”
程萸看了沈迟一眼说:“如果是沈迟哥哥请客的话,那我有一点儿舍不得。”
大家被程萸可爱到了,开玩笑说:“哟,这就开始护上了还行。”
一直沉默的沈迟开了口,话是对程萸说的:“一起吃饭。”
“好。”程萸美滋滋地走到了沈迟旁边。
何延慢悠悠地从两人身旁走过,一句话总结:“沈工这宠辱不惊的态度,小程萸你可要多多努力啊。”
一行几人,只有沈迟和何延开了车。
程萸站在旁边,打算等其他人坐好后,再坐剩余的座位。沈迟从身后走过来,手掌摸了一下她的脑袋:“愣什么,坐前面去。”
沈迟绕过去打开车门坐在驾驶座,程萸乖乖上了副驾驶的座位。
今天刚竞标下来一个新项目,何延提出的让沈迟请客吃饭的建议一致通过,地点最后选在了东城区新开的一家餐厅。
露天高层餐厅,俯瞰下去能看清整个灯火通明的北城。沈迟胳膊随意地搭在身后的椅子上,他慢条斯理地吃饭,听着其他人聊天。
餐厅送来的酒就放在沈迟的左手边,粉红色的桃子酒被暖白色的灯光笼罩,透出盈盈的光。程萸目光灼灼,见沈迟转过头在和何延聊天,伸手拿起酒瓶要给自己倒酒。
没等她得逞,沈迟看过来:“嗯?”
他微微侧脸,程萸歪过头,往上看是漫天星空。
程萸的手还握着酒杯:“我想喝酒。”
沈迟微微挑了一下眉,问站在一旁的服务员要了一杯果汁。
眼看着一杯果汁放在自己面前,而其他人端着酒杯饶有趣味地看着自己,程萸可怜巴巴地说:“你不会害怕我喝醉吧?不会的,我酒量特别好。”
程萸说的是实话。
程萸爱酒,这是她人生的第二大兴趣。
程伟立爱好收藏各种酒,家中地下室也被程伟立改造成酒窖,只有重要的客人到来时才会开启,平日里并不会让程萸进入。
程萸初中时曾趁程伟立和姜一淑不在家,让陈桉帮忙打掩护,偷偷溜入酒窖中一探究竟。好奇心作祟,她干脆偷偷打开一瓶酒,邀请辛苦望风的陈桉一起喝。
“不会喝酒算什么男人?”
陈桉架不住诱惑,便盘腿坐在程萸对面和她一起喝酒。结果可想而知,两个人喝醉睡在酒窖,直到晚上程伟立回家才找到酒窖中的两个小孩,而他珍藏许久的一瓶酒已经只剩空空的酒瓶。
程萸不出所料地被臭骂了一顿,但是自此有了喝酒的爱好。几年内,家里酒窖中珍藏的酒几乎被她偷偷喝了一半,也因此练就出了千杯不醉的本事。
当然,“千杯不醉”是她自封的。
程萸不罢休,紧跟着又往沈迟旁边靠了下:“真的。”
沈迟慢悠悠地解释:“等会儿回去你开车。”
程萸低头,原来是这样才不肯让自己喝酒。
程萸想让沈迟收回刚才的话,随即敛了眉,语气认真:“我自从拿到驾照,好像还没有开过一次车。”
沈迟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酒,才慢慢地说:“没关系。”
程萸无法,只得老老实实地喝果汁。
沈迟手中还端着酒杯,这种看似漂亮的桃子酒浓度不比一般的烈酒差,她一个女生怕是没几口就要醉了。
程萸第一次见到沈迟喝酒。
和往常别无二致的清冷模样,喝起酒来也比旁人更吸引目光。大概是真的决定让程萸开车,他喝起酒来也不顾忌,眼前的一瓶酒已经快要见底。
可他的眼神相较他人却仍旧很清明。
一直到众人晕乎乎被扶上出租车各自回去,沈迟才站在车旁好整以暇地指导程萸倒车。只是等他坐上副驾驶座后,却轻轻将脑袋靠在椅背上,微闭着眼,似是近期的疲惫一齐涌上来。
程萸叫了声他的名字,他只是轻轻抬眼,未有其他任何动作。
微醉的沈迟好像多了一丝温润。
程萸面上不动声色,心却狂跳不止,半晌才恍过神儿。她小心翼翼地扯过一旁的安全带,帮沈迟系上。
距离太近,以至于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彼此的呼吸纠缠在一起。
程萸松开手,手心已经是濡湿的,停了半刻,才握上方向盘。
在沈迟公寓住了一段时间后,程萸便开始找新公寓。季风知道她要租房子,便帮她找了自家公寓附近的一间公寓,只是原租户要一周后才会搬走。
程萸对沈迟提起这件事的时候,沈迟刚准备开车去医院。他站在客厅,询问了一下公寓地址,便先离开了。
梁梅是两天前住院的。
前段时间梁梅一直觉得身体不舒服,体检后被医生告知需要做手术。
手术在明天,这两天沈迟陪梁梅在医院等待手术。
程萸站在厨房里,翻着手机上面的菜谱,打算晚上去医院看望梁梅之前,在家里给沈迟做一顿饭。
自小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程萸看起菜谱来堪比看天书,好不容易刚刚熬好营养粥,熬鸡汤的砂锅就发出哧哧的响声。程萸手忙脚乱,赶紧走过去端砂锅。
她全部心思在做饭上,没听见门被打开的声音。
手指碰到砂锅边缘的时候,几乎是立刻就能感受到一片灼热,程萸倒抽一口气,强撑着把锅放到了一旁瓷砖台上。
手指隐隐作痛,程萸移开手,轻轻甩了一下,突然间就被走过来的人握住了手腕。比自己高出太多的沈迟站在面前,投下一片阴影。
沈迟打开水龙头,握住她的手放在水龙头下冲水。
一片狼藉的厨房、紧挨着的手指、微弱的水流声,程萸不知道自己应该将目光落在何处。
白皙的手指指腹有一块红肿。
“等一下。”
沈迟看了她一眼,转身回卧室拿烫伤药膏。
程萸盘腿坐在沙发上,看见沈迟从卧室出来,趴在沙发上说:“我自己来吧。”
沈迟拉过她的手指,淡定地在她手指上涂抹药膏:“怎么忽然要做饭了?”
程萸看向别处,这回也不好意思了:“我就随便做做。”
程萸抿了抿唇说:“对了,今晚我去照顾梁阿姨吧,你可以休息一晚上,明早再去医院。”
“不上班吗?”沈迟动作没停,涂完之后把药膏放在桌子上,又嘱咐,“睡前再抹一次。”
“反正我这几天休息,而且我是女生,比起你和沈叔叔,我照顾梁阿姨更方便一些,是不是?”
见他没说话,程萸权当他默认了,眼神又明朗起来。
去医院之前,程萸扒着门框又对沈迟说:“做好的饭我也没空吃了,你帮忙试试毒。”
沈迟抬眼,往餐厅走过去。餐桌上摆放了几样菜,他一一试过去,有的咸了,有的放多了糖,但卖相都还不错,是用心做的菜。
沈迟兀自笑了。
之后一段时间,程萸一下班就跑去医院照顾梁梅。她照顾起梁梅来,确实比两个大男人方便许多。虽然平时她一副冒冒失失的模样,没想到照顾起人来却无比细心。
周围病床的人都以为程萸是梁梅女儿,梁梅出院那天,趁程萸去办理出院手续时,隔壁病床的大爷还在乐呵呵道:“你这个女儿可真是尽心,现在的年轻人哪儿有这么尽心的。”
程萸所做的一切梁梅都看在眼里,笑着解释:“要是我女儿就好了。”
沈迟从公司出来后直接来了医院,刚走进病房就被梁梅催促:“程萸去办出院手续了,你去看看。还有啊,等会儿带上她一块回家,晚上一起吃饭。”
“知道了。”沈迟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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